法律问答

一式两份合同的不一致,以哪一份为准?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02 11: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份合同内容不一致处理如下:
    1、两份合同出现内容不一致的,则需要对合同不一致的条款或内容进行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从而判定哪份合同条款或内容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当双方就合同解释无法协商一致时,起诉至法院的,由法官综合案件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认定。两份合同内容不一致法院判定包括如果两份合同约定的内容没有冲突,只是对合同内容有不同的约定,不能简单地认定后一种协议是对前一种协议的变更,或者后一种协议是对前一种协议的补充和完善;同时订立合同的,应当以订立合同的目的和双方的实际履行情况为依据。
    能够确认合同实际履行的,以实际履行合同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 两份合同内容不一致根据有效的判断。具体如下:
    1、如果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有顺序,且两份合同均为有效合同,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前后两份合同对同一内容有不同约定时,可根据意思表示最新最近,不违反合同目的,以合同成立时间顺序和后一份合同确定的内容为准;
    2、如果签订时间相同的合同,需要根据双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和实际履行情况确认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一般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一式两份合同不一致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此时,为了促成合作,双方当事人需要就合同的内容进行补充,比如: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