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受了工伤,评级十级残疾,公司赔偿多少?

工伤索赔
2023-07-02 12: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十级赔偿标准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十级残疾的,享受下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贴,标准为:10级伤残为7个月工资;
    2、劳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劳动合同;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由用人单位支付;
    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的具体标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主要的补偿是: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
    1、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十级工伤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劳动者七个月的工资。
    2、因为十级工伤而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劳动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劳动者的十级工伤导致日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按照当地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十乘以二十年赔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