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户口没迁要复婚,一方离婚证丢失,需要什么材料,

2023-07-02 12:3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离婚证,工作人员审核后,认为其符合补领条件的,依法为其补发离婚证,待当事人拿到离婚证后,再跟对方去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离婚证丢了的情况下,双方需要办理复婚手续的,应当先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证,再进行复婚登记。复婚登记与结婚登记的手续是一样的,都需要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证丢了如果要复婚的,必须先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证,再进行复婚登记。复婚登记与结婚登记的手续是一样的,都需要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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