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民事诉讼调取证据时应准备哪些材料?

抵押担保
2023-07-02 13: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民事诉讼中许多情况下,人民法院需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调取证据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重要职权活动,对于单位和个人来说,提供证据则是其应尽的义务。因此,人民法院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协助。有关单位和个人保存或者持有证据的,应当将证据提交人民法院,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提交。如果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或者妨碍调查取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其采取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案件中,只要案情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就有权调取公民的信息。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有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 在民事案件具体诉讼或仲裁等实务中,会出现如下一种情况:民事纠纷发生后,一方当事人为获取对己方有利的证据材料,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其他手段让公安机关介入,公安机关经侦查后自然会形成询问笔录,而后,在民事审判中,该方当事人就会依法向受理案件的法院申请调取该询问笔录,进而在法庭审理中当事人对该证据进行质证。询问笔录可能比较完整的展示案件过程,但是单纯依靠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即便该笔录从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合法,也不能作为民事诉讼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