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上夜班打瞌睡,公司立即停止了我的工作。第二天,我和我谈了赔偿金。因为没有达成协议,公司通知我罚款1000元,减薪1000元。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2 13: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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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可以要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赔偿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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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