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后,一方可以分割更多的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02 14:3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有以下这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夫妻双方离婚时分割财产方式如下: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属于个人财产的,依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离婚一方能够多分财产的情形有:诉讼离婚的,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在离婚分割夫妻财产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伪造债务侵占一方财产的,可以多分给另一方。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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