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前夫已经离婚十年了。当一个女儿和我离婚时,她同意每月给孩子600元的生活赡养费。在过去的两年里,他仍然给了他一个月,而不是一个月。现在我已经好几年没有给他这样的情况了。我能起诉他吗

赡养
2023-07-02 14: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资格提起给付赡养费诉讼的是父母,子女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在判决前,还可以申请先予执行赡养费。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是,老人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起诉赡养费必须本人。法律规定,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父母有权依法对子女提起诉讼,但该诉讼权利系父母对子女的专属权利,该权利具有不可让渡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赡养费纠纷立案材料:
    1、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原告的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