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8年以前没有办双女户证的,现在可以补办吗?

2023-07-02 15:2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可以进行补办,需要带好相关资料
  • 可以补办登记的情况具体如下: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及婚姻关系被撤销、认定无效后,再次符合登记条件的,即可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补办登记。法律依据:可以补办登记的情况具体如下: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及婚姻关系被撤销、认定无效后,再次符合登记条件的,即可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申请补办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可以补办登记的情况有,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未经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可以补办登记。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项制度。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