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门面房的台阶损坏了,属于业主维修,还是属于物业维修!

业主维权
2023-07-02 15:5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和物业。如果不清楚谁损坏的,由物业维修,如果有明确有谁损坏的,由个人负责赔偿维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 法律分析:应首先明确业主报修的损坏部分是否属于物业公司的维修范围。房屋结构、外墙等属于方法开发公司维修的项目外,对于小区业主报修的属于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范围的报修事项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进行维修。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法律分析:个人和物业。如果不清楚谁损坏的,由物业维修,如果有明确有谁损坏的,由个人负责赔偿维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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