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者在房屋租赁中要注意哪些

房屋租赁
2023-07-02 15: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进行房屋租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房东是出租人还只是承租人再转租,如果是房屋转租有没有征求房屋出租人的同意。
    2、房屋是不是合法所建,有没有明确的房屋权属证明等各种注意事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第三条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 租赁房屋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签订正规的租房合同,合同内容要详细;
    2、租赁双方要明确租期内房屋修缮义务及费用;
    3、租房者要请房东出示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房屋租赁应注意的事项:房东是出租人还只是承租人再转租,如果是房屋转租有没有征求房屋出租人的同意;房屋是不是合法所建,有没有明确的房屋权属证明等各种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第三条 
    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延长使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延长使用期限内的租赁期间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