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房物业费从什么时间开始收取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7-02 16:5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费从什么时候收取主要是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职工的约定履行,一般是在房屋交给买受人的时候交纳。已经竣工但是还没有交给买受人的物业,是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新房一般自交房次月起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物业费金额依照业主的产权面积计算,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即为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物业费收取时间根据双方合同中的约定执行,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以月为单位交纳,交房前由开发商进行缴纳,实际收房后次月开始由购房者进行缴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物业费从交房之日起次月开始收取。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的从其约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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