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被吊销后可以再次注销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7-02 17:1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被吊销一直未注销的,工商管理部门会先责令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注销公司,逾期不注销的,工商管理部门会对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即对公司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将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列入工商管理部门的黑名单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 注销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经过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清算程序后公司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有的债权债务结束。公司注销是企业主动停止经营的最终唯一并且合法的结果。吊销是指企业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被工商行政部门强制停止其经营活动。在吊销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起诉、应诉等,但是不能开展经营活动。工商一般只会吊销,没有法院的判决书之类的文件是不会强制注销的,单位要注销需要有企业自己去申请注销,没有自动注销一说,建议早点办理注销。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如其名称是经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登记机关应当将核准注销登记情况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核准该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三)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四)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的规定予以解散。
  • 注销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经过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清算程序后公司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有的债权债务结束。公司注销是企业主动停止经营的最终唯一并且合法的结果。吊销是指企业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被工商行政部门强制停止其经营活动。在吊销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起诉、应诉等,但是不能开展经营活动。工商一般只会吊销,没有法院的判决书之类的文件是不会强制注销的,单位要注销需要有企业自己去申请注销,没有自动注销一说,建议早点办理注销。
    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如其名称是经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登记机关应当将核准注销登记情况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核准该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三)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四)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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