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孩结婚后,有了孩子,现在女孩突然死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方给予赔偿后,女孩的父母(娘家)是否可以分得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02 17:1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就具体情况而定
  • 无配偶子女父母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需考虑多种因素,比如被扶养人的生活状况,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等等。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
    因此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都可以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胎儿在交通事故后出生能获得抚养赔偿。因交通事故的发生,导致影响了胎儿的抚养人劳动能力,在胎儿出生之后是有生命体征为标准,判断是否获得抚养赔偿金。根据法律规定,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