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8月交了生育保险,今年6月生孩子能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7-02 20:2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孩子报销一般用生育保险,因为生育保险不仅报销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用,还可以依法享受到生育津贴的待遇,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根据各地政策自行选择。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生孩子报销一般用生育保险,因为生育保险不仅报销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用,还可以依法享受到生育津贴的待遇,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根据各地政策自行选择。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法律分析:可以报销,生孩子费由生育保险报销的,不是用医保卡报的,医保不报销生育费,如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以且生育保险要连续交满12个月,且生育前一个月仍在交生育保险的可以报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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