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法有没有规定没有做满合同期不让辞职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2 20:5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是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并不违反任何法律,因此不是违法行为。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法律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关于辞职的规定包括:用人单位拒绝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拒绝签订的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以及其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不可以随便辞职。双方都受到合同的约束。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