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公司法人,没有股份,高消费受到限制。目前银行卡还没有冻结,以后有可能冻结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7-02 21:1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银行账户被冻结了,想要账户被解冻,只能由相关单位书面通知银行才可以。所以只要问题没有得到解决,那么账户会被持续冻结。但是虽然账户无法解冻,但是暂缓措施还是有的。
    一旦财务人员发现账户被冻结,首先要通知相关领导,让他们尽快查找原因并想出解决对策。除此之外,经过上层同意,还需要告之客户,以免再往企业账户里打款。如果企业确实需要资金流动,那么可以协商现金往来,或者打到财务人员的个人账户里。
    但是一定要留好相应票据,以免再惹上税务风险。企业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企业尚处在民事诉讼中,法院、检察院等会依法裁定冻结企业银行账户;企业出现涉嫌犯罪的行为,例如洗钱等,这时政府或司法机关等会冻结企业账户。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法律依据:《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法院是有权冻结企业银行账户的,但是银行卡被冻结的原因有很多,具体的冻结原因、冻结期限以及能否解冻需联系冻结机关详细咨询。如有疑问,建议联系您的银行卡开户行详细咨询。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2-01-2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冻结,但是自己无权利冻结。 银行卡账户出现可疑交易,商业银行应按照央行的大额可疑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报告以及采取必要的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涉及可疑交易的账户可能会失去正常的结算功能。
    看到有很多人给出的答案并不贴合实际,所以觉得有必要从行业监管者的角度来做出释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