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辆无法过户问题

2023-07-02 21: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牌号不可以过户。车牌属于国家共有财产,不属于任何个人或者集体,车主对车牌只具有使用权并没有拥有权,其不能随车过户。车主放弃使用的,该车牌号进入号牌资源库。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 车牌不可以过户给别人,车牌号不能办理过户业务,原车牌可以转移到车主的新车信息上,但是不可以过户给他人。车牌号过户到其他车辆上的,半年内车牌号仍归原车主所有,半年后该车牌进入号牌资源库。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 对方不过户处理:车辆登记人可持身份证件、机动车买卖合同等证明。提供被告相关信息后到车辆登记地区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对方配合过户机动车。可胜诉后凭生效的判决书,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到车辆登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