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离婚案件,

起诉离婚
2023-07-02 22:3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案件管辖是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 即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离婚案件审理流程是开庭后法院宣读纪律,核对当事人信息,然后各方当事人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发言;再由法官进行调解和询问查证;最后对于审理完的案件,法官需要依法进行宣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 离婚案件审理程序包括这些: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新证据在开庭之后可以先行提交;法庭辩论环节,各方当事人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发言;法官调解,作出判决之前法官可以进行调解;宣判,对于审理完的案件,法官需要进行宣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