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双方私下买房转让时,买方和妻子必须同时在场吗?如果一方不在场,另一方可以处理吗?

房屋买卖
2023-07-03 02: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夫妻共同买房子是需要结婚证的,夫妻共同买房也就证明二人已经结婚,共同买房所以财产将作为共同财产,因此需要提供结婚证,而且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
  • 夫妻一方私自买房原则上是不属于转移财产的。但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另一方可以请求单方处分共同房产的一方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八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属于个人财产的不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出售共同房产时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另一方可以收回房权。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