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临时工工资是什么,要交个税吗?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7-03 03:1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临时工的工资、薪金等个人所得如果达到纳税的标准数额的,需要缴纳个税。对于工资、薪金等个人所得,要按照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来纳税;对于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则按照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来缴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 临时工工资是否需要申报个税,要看具体的情况:
    1、临时工是否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关键是看其工资有多少,看其是否满足按次计征或按月计征的标准;
    2、达到规定标准就必须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3、企业直接聘用临时工,与之签订劳务合同并按月定期支付报酬;
    4、企业与临时工未签订劳务合同,偶尔按次收费的,不存在聘用关系,临时工提供劳务,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企业不需要为其代扣个税,只需按劳务费处理。
    这类临时工需要去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财务人员凭票入账;    
    5、临时工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提供。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且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劳务费的。这种情况呢,企业也不需要为其代扣个税,因为此时企业与临时工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 临时工工资属于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其扣税标准参照个人所得税扣税标准。按工资薪金计算,临时工、季节工,与企业签定长期或短期劳动合同或协议,符合相关规定,其工资薪金允许在税前扣除。按劳务报酬计算,如不符合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的条件,属于劳务费在税前扣除,必须满足按照劳务缴纳个税,同时需要取得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一.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二.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四.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