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几种类型的回迁房,有哪些类型的回迁房

房屋买卖
2023-07-03 04:4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回迁房和商品房具有以下区别:
    1、回迁房是指安置拆迁房,所占用的土地一般是划拨土地,商品房一般建造在出让土地上;
    2、回迁房有些没有完全的产权不能自由转让,商品房能够自由转让;
    3、回迁房有些没有产权证,商品房有产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购买回迁房常见的问题有:购买的回迁房没有完整的房屋权属证明,购买之后不能够办理过户手续,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购买回迁房可能因当地的政策限制导致没有购买资格等问题。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一、回迁房属于什么性质的房子
    1、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_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_;每_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_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_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没房产证的,回迁户_持的是购房合同,_法上市交易。
    2、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1)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2)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登记;
    (3)因不动产灭失导致的注销登记;
    (4)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需要实地查看的其他情形。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实地查看或者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
    二、回迁房与商品房有哪些区别
    回迁房与商品房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
    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可以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
    2、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3、如果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应当是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