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欠别人10万,已经还给别人了。别人骗我说借条已经撕了。现在他拿着借条起诉我欠他5万。那5万没有转账记录,也没有借条。现在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7-03 05: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欠钱一直不给,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双方的借款证据,如借条等。在法院判决后要求对方按照法院判决还钱,拒不还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别人欠我钱不还走法律程序的办法: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起草起诉状。然后,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待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即可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别人欠我钱不还走法律程序的办法: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起草起诉状。然后,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待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即可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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