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以前在单位受的工伤,当时单位让我不要报工伤,说影响大家,就没报,发了一年工资,单位不管了,后面五险也不交了,然后让我自己给单位出钱,单位给我交,就是单位和自己部分都让我出钱交了六年,现在上不了班,单位也不让交了,说要吗上班,要吗开除,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7-03 06:30: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期间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或者单位处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如果单位在劳动者发生工伤期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但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工伤期间单位不可以开除员工,若是开除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若是停工留薪期已满,公司想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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