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干活,我们一共十多个人,工资一分钱都没给,从年前打电话一直推说明天给,然后今天打电话,老板耍无赖了,说工资已经给我们结清了,该怎么办?我们十多个人一分钱也没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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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地老板拖欠工程款的,可以向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处理的。
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
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
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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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资债权而言,由于性质特殊,是无法设定担保的。当工资债权与
抵押权之间发生竞和时,由于工资是劳动者劳力的对价,是劳动者生活的唯一依赖,如果工资不具有优先于抵押权的效力,就不足以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
因此,为了确保工资债权的实现,一般都应承认一定期间内没有获得清偿的工资优先于一切债权受偿,以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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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