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想毁约,违约责任是什么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03 07: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装修公司违约责任包括:不能按期完成工作;迟延交付竣工房屋的;装修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擅自更换业主提供的装修材料;对材料保管不善;擅自转包装修项目;向他人泄露有关房屋装修的秘密;质量瑕疵的担保责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四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第七百八十四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八十五条
    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 我国装修公司的违约责任有:不能按期完成工作;迟延交付竣工房屋的;装修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擅自更换业主提供的装修材料;对材料保管不善;擅自转包装修项目;向他人泄露有关房屋装修的秘密;质量瑕疵的担保责任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四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第七百八十四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八十五条
    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 只要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即使合同履行完毕也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