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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婚内出轨的证据方法如下:
1、保存电子证据,如手机短信内容、微信聊天记录等;
2、保存视听证据:如外遇相关情况的录音资料、外遇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
3、保存文字证据,如:出轨方所写的“保证书”、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证人证言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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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的证据收集:
1、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2、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常关系的各种照片;
3、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
4、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亲密的聊天记录。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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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出轨的情形下收集证据的方法是:
1、固定易失证据。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2、文字证据。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3、视听证据。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4、现场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有以下八种: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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