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购房合同找不到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7-03 08:32: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合同找不到了的情况下,其处理方式有:
    1、可以与开发商重新签订;
    2、若已经做完预售登记、但未办理银行按揭,合同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申请注销已签订的合同,与开发商重新签订;
    3、若预售登记、银行按揭都已做完,合同丢失除如上手续外还需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房屋合同找不到,可以去联系签订合同的开发商,询问是否可以补办或者复印合同。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 不给购房合同有以下二种做法:
    1、可以向开发商索要,如果原件确实只有3份,可以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在上面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如果开发商仍然拒绝提供,可以要求房产管理部门介入;
    2、索要过程中将要求对方提供合同的过程用录音、照相、摄像等方式,做好证据取证工作,以便以后自己维权使用。
    如果还是不给后续可以找律师或政府法律援助机构,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
    合同是买卖关系的证明,也是双方履约的依据,如果没有合同,当发生违约情况,当事人难以主张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