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诊所负责人使用医师执业证书后,还可以多点执业吗?

2023-07-03 08:4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
    是根据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要求,由国家卫生部发布的通知。
  •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
    是根据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要求,由国家卫生部发布的通知。
    一:医师多点执业有利于均衡各地医疗资源。“看病难”,首要原因就是医疗资源不均衡,患者都涌到城市中心医院、大品牌医院就医。高水平医生就是最重要的医疗资源,如果允许中心医院医生到下一级或者落后地区执业,将大大缓解看病难问题。
    二:有利于提升医生收入。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长期不足,使得医疗机构必须“以药养医”,除去药品收入,医生的合法收入将不足以使其在当今社会体面的生活。给医生松绑,让医生用自己高水平的医疗技艺通过多点执业获得合理报酬,符合新医改精神,也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
    三:有利于社区、基层医疗机构、欠发达地区医生水平的提升。高水平医生的到来,可以解决基层不能诊治或者不敢诊治的病例,也可以吸引更多疑难病患者前来就诊,使得基层医生诊治视野开阔,平日问题也方便请教,对其提升大有好处。
    医生在社区兼职开诊所,也可以为社区居民带来便利,就不需要一定要到大医院才能看到专家,“看病难”将得到彻底缓解。
    四:缓解基层的医疗卫生需求,具有明确的公益性,它实现了个人与社会的双赢。
    五:有利于公立医院改善管理机制。当人才流动起来,甚至自由之后,如何吸引更优秀的人才,或者留住现有专家,可能将成为摆在院长面前的一个课题。
    六,从医生角度来看,新医改的最大突破在于“多点执业”的合法化,将来,医生不再是国家干部,而成为自由职业者,回归其本来属性,这有利于极大调动绝大部分医生对医改的大力支持,没有医生的积极性和支持,新医改将异常艰难。
  • 法律分析:多点执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同一执业范围满五年的执业医师,且多点执业机构级别遵从从上到下的执业原则,执业机构也不可以超过三个。新政已经改成,只要取得了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师就可以在主执业机构省级行政区划内做多点备案,备案执业机构级别不受限制,机构多少也不受限制(公立医疗机构的主要领导不可多点备案)。
    执业助理医师也同样被准予在主执业机构的县级行政区划内做多点备案,这表示新医师执业法给了医师更广阔的合法执业空间和自由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