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一个朋友欠我7万元,但是有借据,写借据的时候有照片,但是没有身份证的正面和背面。这有用吗?

债务追讨
2023-07-03 08: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照片只能证明债务存在,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在债务人无异议的情况下使用。

    法律分析

    借条照片经过查证,如属实则具备证据的法律效果。但是如果仅仅只有借条照片,可能无法证明主张的事实。
    在借钱时,债权人需要注意以下四点: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别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是借款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法律分析:照片只能证明债务存在,不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在债务人无异议的情况下使用。在提起民事诉讼时有义务提交借条原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将以此为定案的依据。如果只有借条的复印件,再无其他材料可以印证欠款这一事实,借条复印件就丧失了证据效力,将会承担败诉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 【法律分析】
    根据本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欠条的照片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这是因为照片真实性无法核实的原因。借条拍照只能简单的证明债务存在,并不具备与欠条相同的法律效力。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供原物。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借条只不过是证明债务关系最好的证据,而且借条是由债权人保管,如果写完借条之后只是拍照的话,那么一般只能证明双方有债务的关系,而是不能存在任何的法律效力,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这样才不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