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根据原劳动部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jia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办法,由用人单位依法自主制定。用人单位制定工资分配办法,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职工。
在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