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的判决已经开庭,为什么要再开一次?

刑事辩护
2023-07-03 09:1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可能事情没有解决需要再次开庭解决。
    一、我国法律没有限制在民事审判(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中开庭审理的具体次数。也就是说,对于一个民事诉讼案件而言,一共要开庭几次才能审理完毕,案件审判人员有权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等有关情况自行决定,只要能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判决就合法有效。
    二、在现在的民事审判活动中,因为大量的普通民事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明确,基本上只开一次庭,法院就做出判决了,但这并不代表民事诉讼只能开一次庭。民事诉讼开庭具体程序:第
    一、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第
    二、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第
    三、进行法庭调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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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法院庭审法官宣布闭庭的,只要在判决书发出以前,有一方当事人出具新证据的,人民法院为了公平、公证、公开的维护法律尊严原则,是可以重新开庭审理的。
    类似四个月再重新开庭的,是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的。
  • 第二次开庭就是为了查清事实,做出公证合理的审判。
    如果经过法院的第二次庭审,查明了案件事实,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直接对被告人判决刑罚。如果第二次庭审犯罪事实仍需要进一步查明的,法院会再次开庭,不会直接宣判。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