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受理刑事案件后,公安机关需要做哪些工作?

刑事辩护
2023-07-03 09:2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后需要做以下工作:
    1、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等强制措施;
    2、对案件进行侦查,调查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明;
    3、对于社会危险性大的犯罪嫌疑人,提请检察院逮捕;
    4、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后,一般需要做以下工作:
    1、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等强制措施;
    2、对案件进行侦查,调查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明;
    3、对于社会危险性大的犯罪嫌疑人,提请检察院逮捕;
    4、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是这样的:首先,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然后,公安机关对立案的案件进行调查;然后,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