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是外嫁女户口未迁出娘家,村上集体土地征收我的孩子户口落在我家孩子有分款吗?

2023-07-03 09: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外嫁女户口在家一般是可以分得征地款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费补偿的对象也是集体所有成员,集体所有成员都享有补偿权,这个成员鉴定的标准为户籍。
    所以其分配法律上是有外嫁女(户籍没迁)的一份,这个和是否外嫁没有关系。法律依据:外嫁女户口在家一般是可以分得征地款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费补偿的对象也是集体所有成员,集体所有成员都享有补偿权,这个成员鉴定的标准为户籍。
    所以其分配法律上是有外嫁女(户籍没迁)的一份,这个和是否外嫁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外嫁女”的子女不必然丧失获得征地补偿款的权利,外嫁女的子女户口在娘家的,娘家所在地村集体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的,说明其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存在较为固定的生产和生活关系,应认定其仍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权。
    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 法律分析:如果国家征收了集体组织或者个人的土地时是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款项的,那么妇女或者儿童如果是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时也是会参与到征收款项的分配的,不能因为是妇女或者是儿童就拒绝公民行使分配的权利,如果妇女因为结婚落户到男方的住所落户后也是可以参与分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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