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保持正常的
劳动关系的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得欠缴或者不足额缴纳,否则将构成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权,哪怕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缴纳社保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欠缴或者不足额缴纳,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主张自已的法定权益,也可以向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征收的部门投诉。
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缴纳社保的并提出书面申请请求用人单位不给该劳动者缴纳社保的,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
按照《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还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劳动和
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在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