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65岁以上的工伤怎么办,公司不想赔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7-03 10:4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公司不赔偿的处理办法是:保存相关的证据,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法律分析:职工工伤公司不赔偿的,可以按如下步骤维权:
    1、先申请工伤认定;
    2、等工伤认定决定;
    3、单位不承认工伤时,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没有有力证明的,应当承认工伤;
    4、能协商就双方协商;
    5、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6、向法院进行起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 如果认定上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65岁的劳动者一般适用于(认定上工伤的除外)侵权赔偿。按本人的户口(农村或城镇居民)性质计算赔偿金,计算15年。假定是黑龙工省的城镇居民(按17年标准)为39万左右,农民居民(按17年标准)为17万左右。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