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个月彩礼原则上是不会退的,但如果满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且支付方在提出离婚的同时,主张返还的,法院支持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