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打了,警察调解了对方,现在不承认打人怎么办。有证据吗?在报警逮捕他之前,我不知道如何记录口供。我现在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03 11: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可以报警处理
  • 被打了有证据,公安局会这样处理,具体如下:
    1、到公安机关报案,有证据,公安机关会根据被打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查;
    2、受伤害程度行为人可能构成犯罪的话,公安机关就会进行初查;
    3、初查后,事实清楚,并且有相关证据,进行立案侦查;
    4、没有犯罪事实存在,公安机关不会进行初查。
    报案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报案,民警会根据受害情形种类制定相应的报案笔录,如治安类的、刑事类的等;
    2、制作笔录的时候,要把民警询问的事情讲述清楚,表述清晰,签字,派出所会上报分局审核,达到立案条件的派出所就会立案;
    3、派出所立案后,会进行侦查,注意保持电话通畅,以便配合民警随时侦查以及通报办案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你好,如你所述,被打后报警,公安机关首先应当将事实调查清楚,至于是否做笔录,就看公安机关是作为治安案件进行处理还是按照治安纠纷进行处理,如果是按照案件进行处理,那就需要对双方进行询问取证,如果是作为治安纠纷就行处理,可以不用取笔录,最后进行调解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