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每天12小时的工作时间是什么?:不签就业合同合法吗?元旦加班费只有50元,春节期间只有30元,第一天和第二天,每天只有一百元,我们被无缘无故解雇。我们能起诉他们吗?

无故辞退
2023-07-03 12:1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被单位无故辞退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条件,无故辞退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 工作12小时是不合法的。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超过八小时的都按加班算。工作十二个小时的,劳动者可以对超过劳动时间的部分主张加班费,不支付加班费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仲裁解决,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