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公司拖欠工资,但没有和以前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追回拖欠工资吗?

讨薪
2023-07-03 12:3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拖欠工资,那么可以依次这样做:
    ①与公司协商解决,要求公司按期结算工资;
    ②公司不作明确回复的,但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可以反映到就业局解决,要求公司按期支付工资。
    ③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 达到下列条件才叫拖欠工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且超过下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如果单位有拖欠工资的行为的,劳动者就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申请仲裁等方式来追回其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在工资拖欠案件中,用人单位有义务保存已支付工资的证据,劳动者只需要举证证明其已履行劳动义务即可。用人单位不能举证证明已支付工资,就应当认定未支付工资的事实并支持劳动者的主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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