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租押金单不见了,那房东不愿退还我的押金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7-03 13: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房押金单不见了,房东不给退押金时承租人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承租人也可以凭借支付押金时的转账流水等证据记录起诉到法院请求返还其押金或者要求支付违约金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东不退租房押金的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或者去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承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房东进行协商,协商未取得一致时承租人可以邀请居委会敦促房东履行退还押金的义务;仍不能解决问题的,承租人可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租押金不退是有多种处理方式的,承租人首先可以和房东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基层自治组织进行调解;有约定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情况就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 向法院起诉 要求房东退还押金。押金作为房屋房租的预付款,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 后,是需要退换押金的。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