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厂子搬迁不去的话可以要到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3 13:1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看情况吧,公司搬迁,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没有改变,当事人应当接受公司的安排,是没有补偿的。当事人自己辞职也是没有补偿的。只有出现改变合同履行的的情况时,员工不去才能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工厂搬迁赔偿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按照工作年限、工资标准分段计算。工人跟随工厂搬迁的工厂应当给予工人拆迁安置费,工人解除劳动合同的工厂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否得到赔偿,分情况而讨论。如果搬迁的距离过远,工作地点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到员工劳动合同的履行,那么此时单位就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