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乡下土地人死了,土地使用权归谁

土地纠纷
2023-07-03 13: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人死后土地的经营使用权归家庭成员所有。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的主体实际上是农户,农户家庭原来的户主死亡之后,其家庭其他的成员是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只要其家庭还有一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因而农村的土地是以家庭为一个集体进行承包,所以承包土地人作为户主死亡之后,其他的家庭的成员仍然是可以在承包期限内承包土地的。当农户家庭人口全部死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主体已不存在,应依法由土地所有权主体,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 一、土地确权人死后土地归谁所有
    1、人死后土地使用权归家庭成员所有。因为根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的主体实际上是农户,农户的家庭原来的户主死亡之后,其家庭其他的成员是拥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确权后有纠纷的方式有哪些
    1、纠纷双方协商解决;
    2、向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申请进行调解来解决纠纷;
    3、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
  •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人死了承包的土地使用权的归属的规定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五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