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退休职工在再就业期间,在工作中造成伤亡,应享受什么待遇?

2023-07-03 13:3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退休再就业在单位死亡算工伤,法定工伤有以下情形:
    1、在工作时间或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受伤情况;
    2、在筹备工作与相关工作,在工作时间前后或场所内受到伤害的情况;
    3、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的意外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4、患上职业病的情况;
    5、因工作原因外出而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
    6、上下班途中遭遇的意外事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退休再就业在单位死亡算工伤,法定工伤有以下情形:
    1、在工作时间或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受伤情况;
    2、在筹备工作与相关工作,在工作时间前后或场所内受到伤害的情况;
    3、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的意外事故或暴力的情况;
    4、患上职业病的情况;
    5、因工作原因外出而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
    6、上下班途中遭遇的意外事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因工受伤的职工可以享受下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依法赔付工伤医疗费、康复费、交通食宿费等费用;由用人单位依法赔付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和职工应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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