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解散前可以要求合伙企业退还出资吗?

合伙企业
2023-07-03 14: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伙企业退还财产的方式有: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而不是以何种方式出资,就退还相应的财务。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 合伙人是能否退还本金,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处理,本金可以退还的,应当按照协议执行。合伙公司退还本金需要满足相应的法律要求。退出合伙企业时,公司可能有以下三种情况:
    1、公司盈利,可以根据投资和年度固定回报退还股东的股份,也可以估值公司股价并退还相应的股份比例;
    2、公司持平,这种情况处理相对简单,可以按原股份退还;
    3、公司损失,对方可以承担相应的损失。
    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 合伙公司退股需要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结算,若是有未了结事物的,应在了结之后结算。但是不是清算,合伙企做出解散决议后才能进行清算,清算之后企业只能注销,而不能继续经营。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