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件事想了解一下,我在一家渔具厂打工,老板因厂子效益不好把厂子转给了他的小舅子,对外老板说厂子倒闭了,但是他没跟我们这些员工说,就直接把厂子和员工一起转给他的小舅子了压了我们九月份十月份的工资没发,老板还有老板娘都还在厂子里管事,他把厂子的法人给换了名字,也没给我们说,我们就糊里糊涂的接着上班,然而现在快到过年了我们就问老板什么时候发工资,他就说九月份十月份的工资一分没有,说他在跟别人打官司,等官司打好了再说,我们就问他的小舅子,他的小舅子就说现在厂子是他的,他不管以前,现在是十二月份了,十一月份的工资发了,可是十二月份的他们又不想发了让去支点钱,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2019-05-28 11:24: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员工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有证据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合法权益。因为老板没有发工资,你可以先行向老板进行协商,如果对方仍不依照我国法律以及劳动合同的规定支付薪酬,则可以通过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仲裁。
  •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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