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充电费是错误的,主人不想退还钱,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07-03 15:5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电费交错了之后一般是不能退回的,但若数额较大的,可以与电力部门协商退回;拒不退回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退还不当得利。《民法典》规定,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
    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 一、充错话费对方不愿意退还处理方法:
    1、电话费充错对方不退属于不当得利,属于违法行为。
    2、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
    3、在其不退还的情况下,可以报警处理,请民警查明其身份,并督促其退还。
    4、要是其仍不退还,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