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员工的医疗期。假设他工作不到5年,在这个单位工作不到5年,那么他就要求病假在三个月的医疗期内,按照累计休假周期的6个月内一次性完成休假。然后一年后他又生病了,还有医疗期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3 16:1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的医疗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病假即为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同时,在各省、直辖市中,也会有相关规定,其规定时间应当不少于以上第三条的规定。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二条 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 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法律分析:病假就是医疗期,医疗期根据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同以及总工作年限不同而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病假是按医疗期来计算的,而医疗期是按照工龄计算的:例如职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累计病休时间是六个月;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累计病休时间是十二个月。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