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诉讼法立案管辖有哪些规定,立案管辖有哪些

2023-07-03 16: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法立案管辖权的规定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 刑事诉讼法的管辖问题的规定是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又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进一步划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指定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 我国人民法院的立案管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包括:公安机关管辖,人民检察院管辖以及人民法院直接管辖。《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