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妇离婚财产三年后是否可以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03 16: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三年是还能再分割财产的。但如果超过三年的,另一方可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根据相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 财产分割可以是在离婚前或者离婚后。起诉离婚的,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一、夫妻分居三年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分居多年而离婚的财产分割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而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分居多年,仍归一方所有。法律规定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能够选择诉讼离婚情况有哪些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