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保险公司是否提前支付交通事故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03 16:50: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药费基本上都是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进行赔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前医疗费,一般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以及保险公司预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先支付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因抢救伤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因抢救伤员需要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